日期:2009-09-09

绍兴农村要建“20分钟医疗服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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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东升村村民陆师傅平时头痛发热,首先选择的是距离自己家才几十米远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里的卫生站服务质量好,收费便宜,关键是方便,看病买药真的很方便。”

这样的村卫生室惠及了众多的农村居民。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优化村级卫生资源配置,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能力,我市出台了有关实施意见,以更好地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农村建“20分钟医疗服务圈”

在农村地区,医疗机构一般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点),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

此前由于种种原因,村卫生室并未实现全覆盖,而根据最新要求,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完善村卫生室建设规划,按照“20分钟医疗服务圈”的要求,科学合理设置村卫生室。

村卫生室怎么设置?根据规定,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在地的行政村不设村卫生室。对村型较大、人口较多、自然村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村卫生室;对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可合并设村卫生室。

此外,对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行政村可通过设立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流动站点、开展巡回医疗等多种形式,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允许社会力量办村卫生室

根据规定,村卫生室的用房和基本设备依据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配备,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用房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村卫生室用房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实行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用房面积需适当增加。

值得一提的是,在村卫生室的举办主体上,我市最新的规定是,卫生室可以由政府、集体或单位举办,也可以由社会力量兴办,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设立。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对规划内村卫生室可充分利用村集体公用设施改扩建,或者纳入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统一规划建设。对不符合设置规划已设置的村卫生室要逐步进行整合,符合个体诊所设置条件的也可转为个体诊所。

老百姓最关注的医疗服务价格问题,根据规定,我市将积极推进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必须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应政策。符合条件的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乡村医生须具备从业资格

积极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并不意味着随随便便就能成为一名乡村医生。我市规定,乡村医生必须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

村卫生室人员由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辖区卫生院共同负责聘用管理,实行聘任制。这其中,市直规定聘用的乡村医生执业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可适当放宽,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

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个人和新农合基金进行支付。对符合规划设置要求,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并承担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任务的村卫生室,经绩效考核合格后,由当地财政按每年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安排运行补助,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要适当增加运行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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