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11-23
国家药监局公布14项器械行业标准和1项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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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公布《热敷贴(袋)》等14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并对《妇科射频治疗仪》标准作出部分修改。
今年1月29日,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印发《医疗器械标准规划(2018-2020年)》。今后三年,我国将再制修订医疗器械标准300项。今年1月1日至目前,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已制修订标准逾70条。
以上14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中,《热敷贴(袋)》《压力输液设备用一次性使用液路及附件 第3部分:过滤器》《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医用电气设备 数字X射线成像装置特性 第1-1部分:量子探测效率的测定 普通摄影用探测器》等7个标准属于标准更新。《一次性使用医用手套 第3部分:用仓贮中的成品手套确定实际时间失效日期的方法》《无菌医疗器械包装试验方法 第14部分:透气包装材料湿性和干性微生物屏障试验》《外科植入物 钛及钛合金阳极氧化膜通用要求》《血袋用聚氯乙烯压延薄膜》等7个标准为首次发布新标准。
根据公告,妇科射频治疗仪适用范围由“用于妇科相关疾病的手术治疗”改为“适用于预期利用高频电流对子宫实体肿瘤进行消融治疗的设备”。同时,公告对妇科射频治疗仪概念进行了修改,标准更加清晰明确。
《热敷贴(袋)》《压力输液设备用一次性使用液路及附件 第3部分:过滤器》2项强制性行业标准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等12项推荐性行业标准自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妇科射频治疗仪》第1号修改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记者陈燕飞)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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